第3批省委ldquo三散rdquo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批)

一、商丘市永城市受理编号:D群众反映情况永城市中原路北段每天晚上8点以后渣土车清理渣土,国三车辆,尾气排放污染严重。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1月28日晚,检查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中原路北段有四辆渣土车(豫NF、豫NS、豫NG、豫NP)正在运输作业,车辆均属于永城市荣威渣土运输公司,该公司为永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其工商注册及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四辆渣土车运输中均做到全密闭运输,进出场地均进行了清洗除尘。现场检查四辆渣土车均为国五车辆,群众举报“国三车辆”不属实。经永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四辆车尾气排放均达标,不存在“尾气排放污染”情况。整改处理情况因永城市荣威渣土车运输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上路,永城市政府责成市园林部门已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全市渣土车运输公司监管,确保扬尘污染管控落到实处。责任追究情况无。二、商丘市虞城县受理编号:D群众反映情况虞城县工业大道中段拘留所北面有一砂石料厂,白天挂了停业整顿的牌子,晚上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砂石料厂为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厂,位于虞城县城关镇南关转盘东米路南,营业执照号码为:,负责人:谢勇,该料厂于年开始经营,经营范围:沙子、水泥、石子批发零售。现场核查时该料场已停产,但该砂石料厂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整改处理情况1.虞城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电力公司、城郊乡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对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厂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依法给予取缔。2.截至目前,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责任追究情况无。三、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群众反映情况夏邑县李集镇东边石风面粉厂东边有一化工厂,每天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污水直接排到地下,周边有条小沟,沟里的水呈黑色,多次举报未果,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李集镇东边石风面粉厂东边有一化工厂实为夏邑县宇浩助剂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夏邑县郭庄农贸区商永公路毛河桥东米路北,建设年产吨甲基丙烯酸钠及年产吨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项目,法定代表人:李节良。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年1月通过商丘市环保局审批(商环审〔〕11号),年4月通过夏邑县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夏环验〔〕09号)。该公司由于批建不符,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商丘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商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商环攻办限〔〕号)要求对该公司违法建设项目立即实施断电。国网河南夏邑县供电公司李集供电所对该公司实施停止生产供电,至今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不存在每天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污水直接排到地下的情况。该公司环评批复的生产工艺,不产生工艺废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无生产迹象、无生产痕迹。查看该厂门前公路沟内呈干涸状,无黑色污水。经调取“”环保举报记录,自年以来未接到任何相关投诉。整改处理情况1.夏邑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郭庄农贸区管委会加强对该企业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2.责成郭庄农贸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三散”问题进行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情况无。四、商丘市虞城县受理编号:D11280011群众反映情况虞城县刘集乡刘皮村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荠荠菜加工厂,该厂北边米左右有条沟,污水直接排到沟里,沟里的水呈黑色。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企业商丘市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虞城县刘集乡刘皮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4AJB55K(1-1),负责人:李闯,身份证号:411425199566630,该单位于年10月开工建设,年11月建成,经营范围:速冻食品生产、销售,生产工艺为:荠荠菜—过筛—清洗—漂烫—冷却—分拣—速冻—产品成品,主要设备为:滚筒分拣机1台、清洗机2台、漂烫机1台、脱粒机4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虞城县环保局审批(虞环审〔〕92号),年12月通过自主环保验收。该项目配套建设了设计日处理生产废水吨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生化—过滤器—外排。经调查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约为每天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厂外北侧距离该厂约米的沟内。因沟内存有枯枝、落叶及农作物秸秆,沟水看上去呈黑色。整改处理情况虞城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刘集乡政府监督商丘市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北侧水沟内的污水全部抽回到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再次处理,并对水沟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虞城县环保局将加强监测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责任追究情况无。五、商丘市虞城县受理编号:D11280013群众反映情况虞城县志成路与胜利西路交叉口东南角汇景江南小区,泵房这个地方有大蒜气味很难闻,怀疑是热力的气味。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存在大蒜气味问题的小区供热单位为商丘市天恒热力发展有限公司,该小区泵房内确有一股大蒜味道。商丘市天恒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反映,部分用暖业主擅自在家中排放热力管网内的热水,一是导致失水过多造成二次热网系统平衡失调,不能正常供暖;二是造成一次管网供热锅炉安全运行带来隐患,严重时会造成系统瘫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三是供热成本增加,浪费燃料、水、电资源。为防止部分用暖业主擅自排放热力管网内的热水,以达到提高供热质量、保障供热安全、降低供热成本等目的,商丘市天恒热力公司在供热泵内投放了大蒜素,该大蒜素为大蒜提取物,为无毒环保产品。整改处理情况虞城县住建局、城郊乡政府责令商丘市天恒热力公司立即停止投放大蒜素,连夜进行管网冲洗直至管网内无味,并明令今后禁止投放任何违规药剂,以确保为小区业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截至目前,管道内大蒜素异味水已排完,该小区泵房大蒜素异味正在逐步消散。责任追究情况无。六、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11280014群众反映情况夏邑县码头镇菜柏园村,村里的垃圾都放到农户的庄稼地里,影响庄稼生长。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该垃圾点位于马头镇蔡柏元村黄楼村民组西侧未种植的田地里,为附近群众倾倒的生活垃圾。整改处理情况夏邑县政府责成马头镇政府立即组织环卫人员、机械、车辆清理清运垃圾,于年11月29日当天上午已彻底清理完毕;责成马头镇政府开展辖区内环境卫生检查,严查各类生活垃圾乱倾倒的现象。责任追究情况无。七、商丘市宁陵县受理编号:D11280002群众反映情况宁陵县赵村乡徐黑寨村南头,有一水泥管厂,露天生产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环评手续,晚上偷烧煤扬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大。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徐黑村井管厂确实存在晚上生产井管现象,机器噪音大对群众造成影响。无晚上偷烧煤行为,该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整改处理情况年11月28日赵村乡政府、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组10余人,对其进行现场执法,严格按照取缔标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清除产品等措施,进行依法取缔。截至11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取缔完毕。责任追究情况无。八、商丘市宁陵县受理编号:D11280004群众反映情况宁陵县柳河镇张小楼村村南梁庄北有一家窑厂叫李申明窑厂,没有手续,昼夜施工,噪音大,扬尘大,七八辆渣土车来往不停,反映多次未果,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作息。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窑厂位于柳河镇张小楼村村南梁庄北,营业执照名称:宁陵县柳河镇梁庄北新型墙体材料厂,注册时间为年7月14日,法人:李申明,该企业有《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年产万块烧结砖生产线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宁自然资〔〕59号)、《营业执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年7月开工建设,在环保管控期间,于年9月20日已全部停工,至今没有施工,没有渣土运输现象。现场核查时部分地面覆盖不到位。整改处理情况年11月28日,县环保局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将地面全面覆盖。截至11月30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裸露地面已全部覆盖到位。责任追究情况无。九、商丘市睢县受理编号:D11280003群众反映情况睢县振兴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冠益管道公司院内南头有两个罐头厂,没有“三证”,没有排污措施,污水通道暗道进入管网。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李家明罐头厂,负责人李家明,男,身份证号:139。陈红伟罐头厂,负责人陈红伟,男,身份证号:。两家罐头厂位于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冠益管业院内,主要生产水果罐头。两厂均无任何手续,现场检查时两厂已断水断电,不具备生产条件,厂房内有部分生产设备和库存产品,未发现生产原料。整改处理情况年11月29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等有关单位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行动,按照要求对两罐头厂进行整治。截至11月30日,两个罐头厂内生产设备、库存产品已全部清除到位。责任追究情况无。十、商丘市睢县受理编号:D11280012群众医院东边10米左右有一金振源电子厂,主要生产手机外壳等,昼夜不停生产,恶臭气味熏得头疼,要求厂房搬迁东边。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山路与中央大街交叉口,负责人辛金波,男,身份证号:。该公司主要生产手机零配件。该公司年建厂,年投入运行,主要生产手机零配件,环保手续齐全。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进行自行监测,生产工艺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医院位于该厂西侧,年建成。由于原9#电镀车间和3#CNC车间在厂区西侧,医院较近,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会对医院及周围环境有一些影响。整改处理情况年11月29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等有关单位立即行动,按照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1月30日,该公司已经将9#电镀车间搬迁至该厂区东侧,原9#电镀车间改为无尘组装车间,3#CNC车间已停用,改做仓库,放置闲置设备。下一步整改方案:1#车间油雾处理器废气出口排放塔增高15米,年3月30日之前完成,在完成之前调整生产计划,减少排放量;厂区西围墙栽植竹子米,形成绿色隔离带,年4月30日之前完成。责任追究情况无。十一、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11280010群众反映情况睢阳区中州路与香君路交叉口北米路西普罗旺斯东大门门面房丁丁烩面门前主管道下水管道严重堵塞,污水外流地面,这种情况大约6个月,严重影响周围环境。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丁丁烩面门前窨井盖处未发现明显的污水痕迹,打开井盖后发现存在部分沉淀物,但未构成堵塞。整改处理情况睢阳区已责成新城街道办事处对窨井中存留的部分沉淀物进行及时清理,同时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责任追究情况无。十二、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11280018群众反映情况睢阳区长江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北米路东天然居小区3期建筑工地,施工时有扬尘、噪音。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举报工地为天然居小区3期1#3#5#建筑工程,该处工地虽然安装有喷淋设施,但施工便道有扬尘。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对该项目负一层主体进行施工,施工范围包括钢筋下料、钢筋帮扎、木工模板等工序,存在施工噪声。整改处理情况睢阳区已责令该工地在重污染管控期间不得实施土方作业,对工地内裸露黄土进行全面覆盖,对施工便道及时冲洗、洒水降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作业时段,避免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责任追究情况无。十三、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11280001群众反映情况睢阳区宋城路名门城小区南门旁有海八鲜和乳山生蚝两家饭店,油烟外排,散发刺鼻的油烟味。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两家饭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存在油烟外排、散发刺鼻油烟味的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睢阳区政府已责成古宋办事处对该处两家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或更换,经睢阳区油烟办达标验收后方可开业。11月29日,海八鲜饭店对原排风口进行了位置调整,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洗;乳山生蚝饭店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洗。目前,两家饭店已通过达标验收,恢复正常营业。责任追究情况无。十四、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11280015群众反映情况睢阳区神火大道帝景南苑楼下开封灌汤包,该饭店的排气扇噪音大,油烟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处饭店油烟净化器出风口直排小区,存在噪声和油烟污染。整改处理情况睢阳区油烟办已责令该饭店限期整改。目前,该饭店后厨排风扇已拆除,油烟净化器出风口位置已更改至楼顶。责任追究情况无。十五、商丘市梁园区受理编号:D11280016群众反映情况梁园区双八镇魏庄村北边魏保友楼板厂,该厂没有土地证、无环评手续,(去年10月份督查组查过)露天扬尘污染。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双八镇魏庄村魏保友楼板厂位于双八镇魏庄村委会北侧,建于7年2月,占地约3.96亩。该楼板厂存在时间较长,经双八镇土地所核查,不存在非法占地。现场核实,该楼板厂生产搅拌间封闭不严,厂内无抑尘防污设施,露天作业。无环评手续,存在扬尘污染。整改处理情况1.梁园区政府责成双八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双八镇政府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对该楼板厂进行取缔,清除物料并拆除设备,现已取缔到位。2.梁园区政府将严格按照“三散”污染防治要求,跟踪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将严肃查处。责任追究情况拟对该问题责任人双八镇魏庄村党支部书记魏保战给予警示约谈。十六、商丘市梁园区受理编号:D11280017群众反映情况梁园区双八镇国道东边、魏庄村西边,魏志腾沙石料厂,没有土地证、没有环评手续,晚上噪音太大。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沙石料厂位于双八镇魏庄村西边,负责人:魏志腾,身份证号:。该沙石料厂建于年6月,没有土地证和环评手续。现场核查,该厂区存在少量沙石料和经营用地磅。整改处理情况1.梁园区政府责成双八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双八镇政府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对该料场进行取缔,现已取缔到位。2.梁园区政府将严格按照“三散”污染防治要求,跟踪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将严肃查处。责任追究情况无。十七、商丘市梁园区受理编号:D群众反映情况梁园区平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米左右路西清泉水厂院内有一小厂用塑料材质生产水井盖,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商丘市恒源井盖厂,位于梁园区平原北路清泉水厂院内,年建设同年投入生产,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商丘市恒源井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效亭,信用代码:(1-1),环评和验收手续齐全(商梁环审〔〕号、商梁环验〔〕19号)。该厂主要原材料为:树脂胶、玻璃丝、石粉。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成型—成品。经现场核查,该厂晚间未进行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生产工序不规范,部分设备在加热压制过程中产生气味收集不完全。整改处理情况梁园区政府责成梁园环境监察大队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立即组织人员依法依规现场处置,落实整改;责成建设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监督该企业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排查;梁园环境监察大队对该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全面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截至11月30日,梁园区建设街道办事处联合梁园环境监察大队已对该厂内未达到环评要求的老旧机械设备进行了拆除。责任追究情况无。十八、商丘市梁园区受理编号:D11280009群众反映情况梁园区建设办事处平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方向有一大型停车场,路面没有硬化,没有围墙,扬尘太大。交叉口还有六七家停车场,情况同上。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大型停车场是一处废弃院落,地面没有硬化,没有围墙,没有停车场手续,由私人设为停车场。周边发现6家停车地点,其中在平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路北发现停车场2家、交叉口西路南发现停车场1家,该3处停车场,地面没有硬化、没有停车场手续,属于小型私人停车场。整改处理情况梁园区政府责成建设街道办事处对非法停车场予以取缔,对未覆盖处进行全面覆盖,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发生;责成建设街道办事处对以上4家非法停车场予以取缔,清除以上3家修车点门前停放的车辆,并对场地内未覆盖处进行全面覆盖。截至11月30日,4家非法停车场已全部取缔完毕,3家修车店门前车辆已挪走,并对上述场地内未覆盖处进行了全面覆盖。同时,为防止死灰复燃,已将未施工的辅路挖断,只留人行道,防止大车停靠。责任追究情况无。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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